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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3-09 12:07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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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2、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3、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区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区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区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区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6、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区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担区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区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区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信息管理。

14、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区城区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区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5、组织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

17、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区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18、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

19、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区武装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以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等;直属七个二层事业单位,包括: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区人防工程和信息保障站及区城建档案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常德市鼎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作为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住建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下设9个内设机构及直属七个二层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9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6.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2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收费减少,导致相关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返回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96.44万元,其中:国防支出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36.4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2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收费减少,导致相关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返回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96.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96.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26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3.49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58万元,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15万元,10次,人数650人;培训费预算16.02万元,10次,人数680人;乡村建筑安全业务、燃气安全业务、农民工工资业务、城区建筑工地标准化示范以及物业小区管理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8.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9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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