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我区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参与农村改革创新有关工作,承担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政策建议的调研、起草工作。
3、参与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承办权限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参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业务和审计业务。
5、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
6、承担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督查,协助调查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案(事)件,承担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指导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和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8、监督管理全区农村宅基地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内设机构包括: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一室四股以及一个二级机构,即综合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农民负担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股、新型经营主体指导股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二级机构没有实行独立财务核算,纳入预算管理,属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2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增加了3名人员。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7.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97.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增加了3名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8.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8.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级财务管理职能。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相关的会议培训费在新增的工作职能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4万元,项目支出78.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