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指导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环境优化和优惠政策;负责服务业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9、宏观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境内外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区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12、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横向经济联系与协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以及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等项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批和上报工作。
13、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展会类活动的审查工作。
14、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商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商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下设党建办公室)、市场管理股、投资管理股、流通管理股、贸易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鼎城区商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压缩开支的原则。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2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0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压缩开支的原则。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7.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1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3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3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调入5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1.5万元,主要是预留领导招商、节会招商、以商招商等传统招商方式外,还创新举措大力开展网上招商,通过举办网上招商推介会、参加省市的网上签约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54万元,预留商贸外贸工作培训一次,大约100人;我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留。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7万元,项目支出9.3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