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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3-09 15:07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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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协助上级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调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管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17个内设股室:办公室、财务基建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消费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认证股、知识产权促进运用保护股、价格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行政审批股。二级事业单位6个:综合执法局、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鼎城区消费者委员会、鼎城区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并下设23个基层监管所,分别在18个乡镇,4个街道,1个管理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6个二级事业单位和23个基层监管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1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1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4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91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7.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4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17.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503.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4.2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526.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57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22.54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度预算时政策把握错误,将本单位的执法车辆和检测车辆开支没有预算到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中,今年改正此问题,将车辆开支都预算到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中,造成“三公”经费增长。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15.47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新增职能较多,为了让市场监管工作更加顺利开展,大量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比如检验、检测人员专项技能培训,计量、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知识产权等工作的学习。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4.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1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38万元,项目支出414.2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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