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鼎委乡振组发〔202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省级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望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项目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项目初查、前期拍照、实施监控、验收报账、信息录入、确保项目真正落地,项目实施村要严格遵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抓紧项目建设施工,及时申请项目验收,规范项目报账手续,切实完善项目绩效评估,确保此批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竣工验收及财政报账。
附件:2022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第四批)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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