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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6-10 09:03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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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财预〔 2021 〕 63 号

根据湘财预〔 2021 〕98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 同时,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相关事宜的函》,对部分县市区 2021 年提前批的以工代赈方向资金进行调剂(湘财预〔2020〕329号),具体调剂金额见附表。 本次下达资金收入列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扶贫”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 按照脱贫县统筹整合政策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加强与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全程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调剂表

常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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