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鼎编办〔2021〕2号
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区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的通知》(常编办复〔2021〕27号)精神,经研究,将常德市鼎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常德市鼎城区乡村振兴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调整后,其他机构编制事项暂维持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