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常财预〔2021〕 49 号
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21〕 29 号文件精神, 现下达你区 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该项指标列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列入“21305 扶贫” 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 其他支出” )。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考虑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印发,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印发后的政策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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