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职权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3、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并公告。
5、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
8、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9、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
10、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股室9个,分别是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办公室、政工室、装备财务保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直属单位1个,是常德市鼎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是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派出机构23个,分别为18个乡镇司法所、4个街道司法所、1个花岩溪管理处司法所。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2人,实有人数8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3.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多。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36.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36.2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3.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36.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22.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3.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3.3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依法治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2.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5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2.14%,主要是机关工作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3.88万元,主要是因设置矫正中队,公务用车开支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1万元,开展机关业务培训;拟举办1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1万元,进行预算管理。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36.22万元,基本支出1,222.8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13.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