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我区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参与农村改革创新有关工作,承担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政策建议的调研、起草工作。
3、参与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承办权限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参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业务和审计业务。
5、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
6、承担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督查,协助调查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案(事)件,承担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指导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和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8、监督管理全区农村宅基地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农民负担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股、新型经营主体指导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5.0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15.0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5.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0.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4.4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综合的农经事务、村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以及村级财务管理与互联网+监督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89%,主要是单位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1.4万元,主要是我区今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我区今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需要召开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5.01万元,基本支出230.5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84.4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