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3-14 16:03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管理条例》。

2、研究拟定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开发利用沼气资源,建设管理沼气工程,监管沼气安全,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4、负责全区太阳能、空气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太阳能热水系统、户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农村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推广和监督管理。

5、负责全区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推广省柴节煤技术和相关器材器具。

6、编制和指导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技术和产品标准。

7、组织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完成国家、省农村能源建设试点区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股、行业发展服务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绩效奖励等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3.6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53.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绩效奖励等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3.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8.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培训、后续服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11%,主要是退休1人,减少公务交通补贴预算0.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02万元,主要是保运转,减少非生产性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活动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3.67万元,基本支出128.6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