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教育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鼎城区政府网站(https://www.di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523号;邮政编码:415101;电话:0736-73996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条,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检查数据上传92条,常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593条。在常德市鼎城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下发布了38条信息。
在常德市”互联网+电子政务”平台中,我局现有37项政务服务事项,服务事项认领率达100%。今年事项办理总数达1956件,其中教师资格证办理事项556件,校外培训机构许可37件,教师资格补证业务12件、教师资格补表业务事项7件,其它事项1344件。另教育窗口咨询服务137件。事项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常德市鼎城区政府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开通了现场申请、信函和电子邮件申请等渠道,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提前发布中小学校招生信息。提前公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入学政策文件,在常德市鼎城区政府网站、常德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公众微信平台等载体上全部公布。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对政策进行解读。
二是主动做好教育政策宣传。根据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教辅材料专项治理、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教育督导等工作开展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为群众了解教育政策和办事流程提供便利。
三是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在常德鼎城区政府网、常德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公开了区教育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教师招聘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师招录取的公告、考试情况和录取情况,确保招录取过程公开透明。
五是通过鼎广电台“阳光政务”栏目,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区教育局副局长欧明艳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政策、教育热点,作了全面的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我局2023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各类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等工作制度。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建设,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大了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力度。
(六)监督保障情况。修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重点抓好保密、法规关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力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38.355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实际工作中对《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还不够到位;部分股室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