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灌溪镇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灌溪镇政府办公室,电话752801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围绕便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了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为搞好此项工作,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条例》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办负责人为信息公开联络员,指定两名人员对本部门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和发布,并负责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支专门的人员队伍。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制订了受理流程,规定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客观、全面发布政府信息。
三是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公开其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农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种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新要求,积极探索节约、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公开新载体,按照简单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政务公开形式以政务公开栏和在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为主,同时配备意见箱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在完善平台建设、落实基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信息的信息面不够广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为此,2024年本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在按规定公布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涉农补贴、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等热点和重点工作,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