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
一、2023年9月6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湖南天地农耕油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山茶油”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2023年9月6日对常德锦绣千村能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品名:“山茶油”生产日期:2023年8月15日,规格型号:500ml/瓶,产品标示委托方:常德市鼎城区油茶协会;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65号;生产者名称:湖南天地农耕油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常德市鼎城区周家店镇大砖桥村十一组,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检,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DB43/T1441-2018《地理标准产品 鼎城茶油》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于2023年10月23日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复检申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复检申请,并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进行复检。 2023年11月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FHN20231055001,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DB43/T1441-2018《地理标准产品 鼎城茶油》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抽检报告后,于2023年10月16日将此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转交至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18日,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湖南天地农耕油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A2023-03-J361892),要求其责令整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召回计划书并予以实施。
经过调查取证,上述抽检不合格的 “山茶油”当事人生产了200瓶,(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规格型号为500ml/瓶),销售100瓶给鼎城区紫馨生活超市,其中6瓶被湖南省产商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测,6瓶被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剩余100瓶在2023年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予以查封。2023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召回的88瓶进行查封。2023年1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查封的同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过氧化值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该批产品抽检不合格是因销售商未按产品标签上标注的贮存方法造成。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山茶油”产品抽检不合格是因销售商未按产品标签上标注的贮存方法造成。当事人违法事实不成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程序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