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商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各类商务信息。二是本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23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同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形象。三是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四是本局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27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服务方式等方面仍有不足。下一步,本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四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和影响力。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