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审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政府网站和鼎城区审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736—73763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鼎城区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公开内容有审计政策法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动态、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公开了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解读,方便公众了解审计工作的法律基础;本年度的审计结果公告12篇,涵盖了财政、民生、重大项目等各个领域的审计情况;发布审计工作动态43篇,包括重要会议、培训、活动等,让公众了解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公开了审计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项权力的行使依据和流程。同时向区委区政府上报审计要情、专报,全年共编发审计要情7期,均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更新频率,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二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信息的全面性;三是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