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七)

2024-06-14 11:09 信息来源: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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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相关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新大兴超市的菠萝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2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鼎城区蔡家岗镇新大兴超市的菠萝包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3月27日, 常德市食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L2402CJ054 )显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二、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周辅成商店的黑芝麻王(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2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鼎城区石公桥镇周辅成商店的黑芝麻王(饼干)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3月28日,常德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S202403-J016 )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

2、罚款人民币8000元。

 三、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中学食堂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3月19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鼎城区石公桥镇中学食堂的生姜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4月19日, 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A2240140840103004C )显示,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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