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血吸虫病疫区实施封洲禁牧的通告
DCDR—2024—00001
常鼎政通告〔2024〕1号
为认真落实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切实降低传播危害,保障疫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全区血吸虫病疫区有钉螺地带全面实施封洲禁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洲禁牧范围:鼎城区辖区内沅水、澧水大堤、洲滩以及垸内距堤3公里的区域。
二、从即日起至封禁解除前,禁止在上述区域放养牛、羊、猪等家畜。擅自放养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暂扣并进行强制检疫。
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在血吸虫病疫区有钉螺地带设置的警示标志。
四、对拒绝、阻挠封洲禁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血吸虫病防治意识,自觉执行封洲禁牧区不得放养家畜的规定,并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0736-7384161(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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