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常财预〔2024〕208号
鼎城区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24〕3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15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详见附件)。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到人到户类、基础设施建设类、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的政府
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列入“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机关资本性支出”、“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或“599其他支出”。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加强与
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严格资金监管,及时处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警信息,定期监控支出进度,加强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德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金额(万元) | 其中: | 备注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任务 | 以工代赈任务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欠发达国有 农场巩固提 升任务 | 欠发达国有 林场巩固提 升任务 | |||||
小计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村振 兴发展任务 | |||||||
鼎城区 | 7515 | 7145 | 650 | 6495 | 200 | 11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