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06 10:01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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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鼎城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一方面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严按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相关信息,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代理记账机构公示名单等,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有效指引,确保重大财政政策和重要财政工作信息及时传递。另一方面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做好宣传,通过鼎级传媒、常德财会、省财政厅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在组织收入、落实惠民政策、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树立良好的形象,全年在各类媒体发稿55篇。全年我局对外发布信息27条(其中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0条、无行政事业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股室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024年,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15件,其中投诉类工单3件,求助类工单6件,咨询类工单6件,群众反映问题主要在购房补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医保报销等方面,我局均及时予以回复,所有工单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全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59次,其中电话咨询243次、当面咨询16次,均给予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行政审批办、局办公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先后制定完善《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保密审查、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监督,对履职不力或未及时公开内容的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别实行约谈、警告、通报,对两次警告或通报的股室(单位)取消评先资格,股室(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设立了投诉窗口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建立办公室、信息中心、税政法规股等密切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时发现网站存在财政相关问题并整改。二是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宣传和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鼎城区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创新性政策解读仍待加强,特别是使用一图读懂、视频讲解、动画展示等解读方式仍不够丰富。二是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政府采购、会计事务、惠民惠农补贴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主动宣传力度仍不够大。三是依申请公开流程管理仍需完善,在前置性审核方面仍需加大力度。后段,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公开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提升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及履职水平。

(二)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围绕公众普遍关心的惠民惠农资金、民生支出、涉企资金、政府采购等重大政策,及时跟进宣传,做到出台一条、解读一条,让政策深入人心。创新政务公开宣传载体和传播手段,以多媒体融合建设为重点,进行分众化、多样化传播,实现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覆盖。

(三)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做到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不泄露,有效维护国家、公共、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和企业、群众切身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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