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五)

2025-02-21 16:18 信息来源: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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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相关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南勇耀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常德香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0月31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勇耀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常德香米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26日, 常德市食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S2410CJ011 )显示,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T/CDNX 031-2020《农产品地理标志 常德香米 第 1 部分: 大米质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576元。

二、常德市鼎城区湘锦大米加工厂的国色天香(大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1月18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湘锦大米加工厂的国色天香(大米)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28日, 常德市食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 S2411CJ027 )显示,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70元;

2、罚款人民币2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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