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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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R-2025-00003

常鼎政通告〔2025〕3号

为加强全区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整治范围: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是江南城区吾悦广场周边、南城天街周边、桥南市场周边、汽车总站周边、学校(幼儿园)周边;各乡镇墟场及学校周边。

三、整治内容:依法重点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违停、非法营运、不戴头盔、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四、对上述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对阻碍执行职务、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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