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七)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相关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杏花蔬菜水果店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0月14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杏花蔬菜水果店的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14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4303241034906-S)显示,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人民币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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