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
根据常财预〔2025〕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常德市鼎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4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望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项目所在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项目初查、前期拍照、实施监控、验收报账、信息录入、确保项目真正落地,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抓紧项目建设施工,及时申请项目验收,规范项目报账手续,切实完善项目绩效评估,确保此批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竣工验收及财政报账。
附件: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3日
附件
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财政 资金 | 其他 资金 | 自筹 资金 | 备注 |
合计 | 854 | ||||||
一、产业发展:419 | |||||||
1 | 农业农村局 | 产业发展 | 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 419 | |||
二、乡村建设:435 | |||||||
2 | 农业农村局 | 基础建设 | 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 400 | |||
3 | 民政局 | 人居环境整治 | 老区发展污水处理 | 5 | |||
4 | 民政局 | 基础建设 | 老区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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