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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十五)

2026-01-08 09:01 信息来源: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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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相关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周诚超市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0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周诚超市的大葱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16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4303250934693-S)显示, 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小鲍综合商店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小鲍综合商店的姜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16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4303250934714-S)显示, 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小鲍综合商店的红线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小鲍综合商店的红线椒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16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4303250934717-S)显示, 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常德市鼎城区孝汉果森林水果店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9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孝汉果森林水果店的龙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22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50936239-S)显示, 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五、常德市鼎城区语香诗韵水果店的泰国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9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语香诗韵水果店的泰国龙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22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50936234-S)显示, 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六、常德市鼎城区华华食杂店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23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华华食杂店的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30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50936662-S )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5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七、常德市鼎城区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的豆角(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0月14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鼎城区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的豆角(豇豆)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1月6日,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 A2025-05-J203545)显示, 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八、常德轩怡餐饮有限公司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2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轩怡餐饮有限公司的姜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16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4303250934729-S)显示, 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说明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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