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16 16:51 信息来源:鼎城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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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作报告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鼎城区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鼎城区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6-73739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鼎城区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公安局管理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鼎城区公安局继续推进“双微”(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的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发声。对公安业务方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公安双微平台及各大媒体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知情率,为群众了解公安工作动态、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鼎城区公安局2025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共收到来自市长信箱交办件34件、区长热线交办件837件、常德论坛交办件33件、163邮箱交办件2件,均已按时办结。用好用活“双微”(微信、微博)新平台,及时发布警情,回应市民新期待,大力宣传鼎城公安良好形象,传递社会正能量。在中央、省、市媒体宣传上稿156 篇(件),其中央级媒体刊登3篇,省级媒体刊登147篇,市级媒体刊登6篇。“鼎城公安”微信关注人数32534人,发布各类信息407条;微博关注人数5890人,发布各类信息420余条,均为传播公安正能量视频,大力宣传鼎城公安良好形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网站的协同联动,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作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依托鼎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鼎城公安“双微”平台重点策划了“全民反诈在行动”、“以案说诈”、“以案释法”等专栏,立足实际,发出公安好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让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明确、操作更具体,部署推进和督促工作落实落地。同时依托阳光警务平台接受社会监督,丰富警务信息监管渠道。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归口管理。由局政工室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无误后及时公开,有效防止了因公开端口太多而发生泄密的问题。三是强化业务提升。组织工作培训,配优选强工作人员,定期对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有以下两方面的问题进行改进:

一是紧紧围绕社会关注,丰富政策解读,不断推出政策解读的新形式,充分利用网络、专栏、公告、公示、电子屏等各种有效形式,宣传政务工作,发布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信息,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作用,打造政务公开新高地;扩大覆盖面,便于群众参与、知晓、监督;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研究研判,针对信息公开申请可能集中的领域和热点问题,提升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和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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