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20 16:13 信息来源:鼎城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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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鼎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736—73869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城市建设核心职能与公众关切,持续完善机制、平台与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14条,涵盖及行政许可、农村危房改造、环保销号、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并定期更新指南、机构职能与法规文件,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期办结,答复率100%,办理中注重前期沟通与政策解读,严格依规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在信息管理方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机制,定期核查已公开信息并及时更新,保障信息准确安全。同时,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整改与业务培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听取公众意见,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淡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培训;二是制度尚需完善。各股室之间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够顺畅;三是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答复的规范性需切实提升;四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流程。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流转程序、保密审查等制度文件;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明确责任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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