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牟吉奎,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负责林业部门职责内的林权管理及流转相关工作;调处集体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
2.负责林业部门职责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4.负责全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5.协助开展森林保险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何辉,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化建设、林情信息、督查、区长热线、建议提案办理、方志、文印、会务、上传下达、档案、后勤、保密、安全保卫、创文明单位、机关创建、城市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局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
3、负责做好干部职工、直属单位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军转人员的安置,及时办理干部职工的晋升、调动、考核、任免、离退休、以及党员统计、干部统计、人事编制劳资统计、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考核、考评与总结表彰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考核、申报、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搞好党员发展与评议,党费收缴等工作。
6、协助老干、关工委、老科协工作。
7、负责党员进社区下基层工作。
8、负责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工作。
9、负责抓好党管武装工作。
10、配合纪检组抓好纪检监督工作
11、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工作。
三、计财股(股长:张望军,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负责年度预决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绩效评价。
2、搞好内部财务管理,负责资金组织、调度和运转保障;负责支出票据审核、报账、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负责收费票据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固定资产购置、登记及清查管理。
3、负责林业项目资金申报、拨付与“惠民资金”打卡发放。
4、负责林业非税收入资金收取缴存及财政对账。
5、负责局统计汇总及财务统计、债务统计。
6、在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工作。
7、负责林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8、协助分管领导联系乡镇工作。
四、基金站(站长:李曼,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
2、负责林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3、负责所属林业事业单位区油茶科学研究所、区苗圃、区花圃财务收支内部审计。
4、协助分管领导联系乡镇工作。
五、造林股(股长:郑高杰,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培育和恢复森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组织实施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营造林生产任务。
3.组织实施并完成当年或跨年的各类营造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4.开展营造林生产的指导督导活动,完成营造林项目的设计、验收以及上级检查等具体任务,完成营造林项目补助数据采集发放等具体工作。
5.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抓好油茶产业发展和争资争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抓好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设计、方案制定,检查督促任务完成,组织开展领导植树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7、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濒危古树抢救,督导检查各乡镇(场)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及时打卡发放古树名木管护资金。
8、抓好森林城市、花卉苗木、绿色村庄建设工作。
9、搞好林业调查,抓好森林资源统计年报,
10、负责把关各项林业可行性论证和相关林业科学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论证的科学性和技术鉴定的准确性。
11、负责完成全面推进小康建设工作资源数据统计上报。
12、完成局本级和上级下达的各类中心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工作。
六、资源林政股(股长:黄相军,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加强限额采伐管理,严格实行凭证采伐制度,控制全区采伐总额不超限额,办证采伐数量不超上级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
2、搞好全区中央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三山”林业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建立公益林管理的相关档案。
3、依法委托乡镇办理采伐证,开展委托乡镇发放采伐证的抽查管理,全年抽查比例不得少于委托发放总量的5%。
4、抓好林政管理工作,搞好竹木经营加工监督检查工作。
5、抓好征占用林地的调查清理,执行有关政策,完成征占用林地清理的相关任务。
6、加大林地初审率,摸清底子,按规定审核审批林地许可证的呈报,强化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管理。
7、搞好全区森林督查工作
8、搞好森林监测调查工作。
9、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10、依法开展林业执法工作,对木材经营单位、加工用材单位和木材市场、贮运木材货场进行监督检查;
11、依法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经营,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管;
12、依法对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监管,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查处;
13、依法对相关森林、林木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14、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种苗的行为进行查处等。
15、依法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综治、民调、禁毒等工作。
17、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工作。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股长:龚辉,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全区森林资源病虫害预测预报、全国检疫性病虫害日常监测与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及森林植物检疫;
2、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常态化主题宣传、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日常监测与防控;
3、湿地监测与保护、湿地名录动态管理、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
4、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日常管理、森林资源各类调查。
5、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工作。
八、产业股(股长:王志勇,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推进林业产业化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2、编制全区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年计划,拟定区产业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基地建设、林产品市场建设,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林产品加工业,负责全区林产业化统计和信息工作。
3、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化项目的组织论证、协调争取和引进工作。
4、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机制,推进监理现代化企业制度,促进技术进步和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组织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6、完成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工作。
九、科技推广站(站长:郭兴泉,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全面了解我区科技兴林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典型。
2、积极组织撰写科技科普文章。
3、对接上级部门工作,对口完成区科技局、区科协安排的工作。
4、根据林业发展需要,制定林木种苗发展规划。
5、指导林木种苗生产和调剂、准备。
6、对林木种质资源进行管理及良种的选育、推广。
7、负责苗圃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林木种苗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苗木的培育、管护、完成年度苗木培育计划。
9、负责苗木新品种的引进与繁育,新技术推广。
10、协助联系的乡镇工作。
十、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梁建军,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负责全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和司法解释、监督;优化经济环境;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使广大干部知法,懂法,全体机关干部顺利通过无纸化普法考试。
2、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拟定法审把关;
3、负责全局林业行政案件处罚审查审核、林业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政务大厅林业窗口行政许可及局政务公开工作;
5、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
6、对口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7、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工作。
十一、林长办(主任:莫伟,联系电话:0736-7384728)
1、区林长办承担组织实施林长制具体工作,负责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提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
2、贯彻落实本级林长、副林长确定的决策事项和林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3、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4、督导下级林长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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