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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8-14 10:07 【字体:

一、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牌子) ,电话:7701783

负责人:程曼琳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体育运动和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电话:7701690

负责人:阮华全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管理办法制定。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罗尚文

负责政府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四、秘书股,电话:7701951

负责人:胡伟

牵头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查落实等职责。承担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起草重要汇报材料和重要会议的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收集、综合、反映农业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  

五、发展规划股,电话:7701020

负责人:贵芳

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电话:7701791

负责人:汪建国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电话:7701910

负责人:邵进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电话:7701202

负责人:杨朝喜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九、农田建设与农垦股

负责人:王国猛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负责人:熊萍

贯彻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负责人:马学章

起草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措施和规划,指导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生产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二、渔业渔政管理股

负责人:吴强华

起草全区渔业发展措施、规划并指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畜牧兽医股

负责人:成华初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措施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区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十四、种植业管理股(加挂农药和种业管理股牌子),电话:7701383

负责人:伍志明

起草种植业发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区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措施、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指导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指导和协调全区蔬菜工作,研究提出蔬菜产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管理产销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蔬菜生产和流通工作;参与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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