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7385319
负责人:刘明明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
二、人教股 电话:7393947
负责人:刘永斌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老干办
负责人:姚丁绫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协理党建办管理老干支部的等工作。
四、新闻应急办
负责人:李玉兰
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五、法制股
负责人:丁玲,电话:7393930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六、财务基建股,电话:7393931
负责人:李红明
负责编报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管股
负责人:张志伟
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八、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股
负责人:郭 墩
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根据委托,依法组织开展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九、民营经济发展股
负责人:高雁
拟订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人:张彬彬
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战略的措施,组织实施本区质量奖励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参与制定、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股
负责人:康新春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区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十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苏子莲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三、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夏宗喆
承担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四、食品消费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刘开云
承担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
负责人:姚敏
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调查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人:刘世忠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组织指导对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组织推广特种设备重大安全和节能技术成果。
十七、计量认证股
负责人:辛业康
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区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八、知识产权促进运用保护股
负责人:陈雨薇
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相关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十九、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人:杨琴
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项目。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实施药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和技术审评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助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开展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协助做好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和再评价相关工作;协助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工作;承担全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二十、行政审批服务股,电话:2588686
负责人:詹林
职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机关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12315投诉举报股,电话:7375315
负责人:刘勇
职责: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申诉举报的处理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申诉、举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信用监管股,电话:7380837
负责人:刘亮海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负责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信息中心,电话:7393935
负责人:唐军
职责:负责承担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和等级保护;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咨询服务。
二十四、效能督查室
负责人:朱俊
职责:负责对全局的重点工作进行效能督察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的作风纪律建设等工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