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鼎城区财政局 鼎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春季我区中小学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1)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17元标准执行,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1标准执行。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课后服务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1)伙食费。学校食堂坚持“保本不营利”的原则,按每生每天不超过17元标准执行。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1标准执行。
(3)住宿费。按区发改、区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4)校服费。已实行公开招标的学校,校服采购继续实行公开招标;未实行公开招标的学校,由区发改部门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标准。
(5)课后服务费。按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鼎城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常鼎发改价费〔2019〕72号)文件执行。
(6)就餐卡补办费。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0元/卡标准收取。
(7)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费的收取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区发改部门审核,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
二、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管理
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
1.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3标准执行。
3.课本费。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在附件4内选定,以学校报订给新华书店的品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住宿费。按区发改、区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5.伙食费。学校实行打卡或购票(卡)就餐的要配有不超过17元/天标准伙食,其他由学生自由选择伙食标准。
6.校服费。已实行公开招标的学校,校服采购继续实行公开招标;未实行公开招标的学校,由区发改部门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标准。
7.就餐卡补办费。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0元/卡标准收取。
8.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费的收取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区发改部门审核,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
三、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
1.严格教辅材料管理。各地要按照“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根据教育部、人民日报社、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19〕1号)要求组织开展的主题阅读活动配套延伸读物《做好新时代接班人》、《学典明理》由学校公用经费购买装备图书馆(室),有需要的学生也可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等教育类期刊,应由学生自愿向有资质的发行机构订购。《劳动教育》教材,各校可根据需要编写劳动教育地方教材或校本教材,免费发放给中小学生使用,也可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购买或学生自愿到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可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购买,免费发放给中小学生使用,也可由学生自愿到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
2.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学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执行,保证学生伙食质价相符。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保险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学校可以为学生投保提供便利条件,但学校不得统一代收学生保险,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4.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住宿区、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
5.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区发改、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落实春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督促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省、市和区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同时坚决防止超越权限制定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教育收费规定。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对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