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城区申报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专项资金核查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常德市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政策实施细则》(常发改农经﹝2021﹞114号)文件,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鼎城区财政局、鼎城区农业农村局、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鼎城区林业局五部门联合对全区申报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专项资金的单位(个人)进行了核查验收,现将符合要求的单位(个人)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邮编415100,联系电话0736-7701783)反映。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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