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机械牌证注销公告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精神,以及农业部关于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有关要求,维护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秩序,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机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鼎城区注册登记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于10月10日对符合注销登记标准的拖拉机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一个月。
再次告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到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在公告期内未按要求办理注销登记、补检、转移等相关手续的,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区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法注销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将不能再投入使用,停止其上路行驶资格,由其所有人自行将其报废解体。
特此公告。
附件1:轮式拖拉机
附件2:履带拖拉机
附件3:手扶式拖拉机
附件4:履带收割机
附件5:旋耕机
附件6:小盘拖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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