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代烘干环节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精神,规范实施我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代烘干环节,现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主体申报、乡镇推荐、结果公示”的程序规范开展。
二、服务能力要求及补助发放方式
(一)服务能力:具备日烘干量200吨以上的烘干能力。服务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或15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二)设备要求:烘干机组须安装有效计时计量设备,确保数据准确。
(三)补助发放方式:补贴资金补给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采取银行打卡或微信转账等方式让小农户、小规模经营户等服务对象知情且直接受益,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受益比例5:5。支付凭证作为服务任务结束时结算证明材料。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1.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
2.具有水稻代烘干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申报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
4.2024年以来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农民利益等不良事件,服务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资料清单(附件1),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3、4),向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2.乡镇推荐。服务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对申报的服务地点和服务面积进行审核,对主体的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事项进行审查评分,择优向区农经站推荐。
3.公示公告。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区级审核。对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由区农经站进行审核(包括主体资质、服务能力、申报资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服务主体,并下达指导性任务。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有意愿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服务主体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桦柠,联系电话:18373633820。
附件:
1.申报资料清单 2.鼎城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申报表 3.服务主体机械设备统计表 4.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5.服务主体能力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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