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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澧水·沙河苑销售中心方案变更的公示

来源: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11-04 15:3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澧水·沙河苑项目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建设单位申请,现将拟变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公示如下:

澧水·沙河苑项目位于鼎城区十美堂镇同兴村1组。2022年10月8日我局审批通过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核发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湘常建字第430703202200052)。因设计方案变更,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不适用,需变更原证后重新核发新证。

我局现将该项目变更后的总平面图(总平面图)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4日下午5:30),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变更许可事项有异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审批。

联系人: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7821000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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