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2-12 10:32 信息来源: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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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政务公开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模块。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鼎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鼎城区桥南市场5楼;邮政编码:415101;联系电话:0736-73973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鼎城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20年,我区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时,区直各行政单位及乡镇(街道)也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专干。

(二)扎实抓好信息公开。鼎城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查阅点为主要平台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鼎城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3条,政务动态信息538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条。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区政府受理4件,行政机关受理6件;9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法人申请),已全部办结。同时,为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区结合鼎广电台《阳光政务》嘉宾访谈节目,在政府网站上开设“阳光政务”专栏,全年组织举办节目16期,通过节目和专栏与老百姓进行互动交流,既实现了政策信息的公开,又强化了社会监督,反响较好。

(三)深入推进两化建设。2020年,鼎城区人民政府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坚持公开与服务结合,着力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制定并完善了《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鼎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群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鼎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网站信息规范管理的力度;二是健全解读回应机制。结合上级精神和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文件解读回应工作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三是落实标准目录编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区17个区直单位,编制汇总了《鼎城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不断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区绩效考核范围,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量化指标,并实行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管。全年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对各单位、乡镇(街道)进行调度检查4次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5

+33

623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32

+72

125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4

+173

2519

行政强制

61

+29

8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2

40797.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1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1

0

0

1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内容公开不规范,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发布不够规范,甚至有格式混乱、错别字情况出现;三是业务能力不够强,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还不熟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邀请上级领导、业务骨干授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形式规范有效;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采取随机抽查、量化考核等的方式,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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