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回复
龚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干部及平台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成长。建立以“基本报酬+绩效奖励”为主的村社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方式。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比照村党组织书记的0.9、0.8倍确定;全面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基本报酬与岗位等级挂钩,平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制度;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按月打卡发放。目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达到3200元/月,其他村干部和党建联络员达到2600元/月。
2.实施村社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严格落实村社干部培训计划,突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联络员、政务代办员等为重点开展集中轮训。培训内容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廉政教育、扫黑除恶、基层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信息技术等,全面提升村社干部利用信息技术处理村务的能力,提升办事效率。
3.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用好党内关怀帮扶资金,关心关爱基层党员干部。每年的“七一”“春节”全区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对因患重大疾病、因公受伤、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生活困难的村(社)干部和党建联络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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