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医保局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回复

2021-05-20 10:25 信息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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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员医保缴费减免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鼎城区对重残人员(1-2级残疾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全额资助。2020年—2021年参保资助款由医保部门从医疗救助项目中解决。如需将残疾人员(3-4级残疾人员)纳入参保资助,增加补助人员类型,增加资助金额需要区政府同意。鉴于残联是残疾人员的主管部门,了解全区残疾人员的人数、分布等具体情况。建议由残联形成书面报告向区政府汇报。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同时也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鼎城区医保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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