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祝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关爱农村弱势群体”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几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民政、财政、教育、住建、人社、扶贫等部门密切协作,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实施科精准认定,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牢牢地兜住了基本民生保障网
一、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成立了鼎城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住建、教育等二十一个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协调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
2019年12月29日,民政、教育、财政、人社、住建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常德市鼎城区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产业、就业等方面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
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及时受理、转办、分办民政相关业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村委会设立了民生协理员,负责协助乡镇管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每个乡镇配备了社工站,聘请了专业的社工人员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二、救助标准逐年提高
全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5786户、11735人,月人均救助标准达到226元,较上年度增长了26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563人,年供养标准6000元,较上年度增长500元;2019年,因物价上涨因素,先后次5拨付物价补贴112.3973万元;加大了对急难型和支出型贫困人口的临时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标准达到了1200元。
三、救助程序更加规范
连续三年开展了社会救助对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清理了“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行为,规范了救助程序。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核对、乡镇审核、民政审批、张榜公示等程序进行。在进行每到程序时都有严格的规定,即遵守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又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原则,很好的杜绝了过去不评议、假评议,救助对象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定期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数据比对,及时掌握兜底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坚持实行按月动态管理,正真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出台了《鼎城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临时救助范围、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
四、救助对象更加精准
出台了《常德市鼎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认定的标准、内容和程序。通过省市的信息核对平台,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成员进行家庭经济和家庭财产状况信息核对,较好的杜绝了因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故意隐瞒家庭财产、经济状况导致对象认定不精准甚至骗保的现象。启动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收入计算评估办法,改变了过去救助标准一刀切的问题。通过开展计算评估,差多少补多少,救助标准根据合理、精准。同时,对家庭成员中因重病、重残、教育等非生活性固定支出进行核减,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加强对低保边缘户、监测户、已脱贫对象的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助。
五、救助政策更加透明
加大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对镇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脱贫攻坚政策培训,重点讲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差异以及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和意义。集中学习社会救助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操作流程,特别是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计算评估办法。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提升业务能力,做到在执行政策时不会出现偏差。
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和“村村响”广播平台定期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重点宣传救助条件、申请程序、保障标准,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了解国家的社会救助和脱贫攻坚政策,在开展低保评定过程中能够公正、客观,起到监督作用。同时,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可能出现的“漏保”的问题。
重点加强了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是否精准,救助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现象的督查。建立长期公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非常感谢您对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