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回复
欧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消防车队的配备与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根据议案内容,我局组织对全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回复如下:
一、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对保障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至2018年,鼎城区在全区20个乡镇配备了消防车、明确一批兼职消防队员,目前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市、区政府要求,承担着辖区在平时环卫洒水、遇有火灾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的重要职责。广大消防专职队指挥员、战斗员思想上高度戒备、工作上兢兢业业,克服了很多困难坚守岗位,为确保乡村消防安全、洒水防尘和村民饮用水短缺时予以紧急支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目前存在问题及对策。总体来说,区政府近三年的政府常务会议均研究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问题。区直相关部门与各乡镇按照会议精神,快速启动了专职队建设工作,消防队的管理也按照要求落实较好。受体制、机制制约,目前尚有如下2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消防车上牌照、购买保险、队员稳定及日常工作运行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改,同日起实施)确定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上述工作事项的落实,主要是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对消防队建设的领导责任、工作经费的保障责任,各专职消防队的值班值守、训练演练、装备维护保养责任,以及区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培训责任和火灾时的调度指挥责任。为抓好这项工作,我局将提请政府督查室必要时进行工作督查,对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监委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会议精神、工作要求执行到位。
二是为专职消防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化解工作风险问题。经调研,大多数乡镇政府专职队业务工作经费未列入乡镇财政支出专项笼子,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还有缺乏,人身伤亡保险未购买,个别乡镇持B照以上的驾驶员不足2人等问题,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为此,不少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专职队员心存顾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我局将专题向区政府办公会、常务会议汇报,力争解决此类问题。
专此回复
2019年6月11日
签发人:王成猛 联系人:林云
联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1817567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