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回复
张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创建的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加快湿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方面
(一) 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自建立以来,林业、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含国家专项),主要用于湿地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林道建设与养护、造林绿化等。目前我们正在争取省级小微湿地修复项目投入,且已经纳入省级试点范围。同时,区文体广新局也将在今后继续争取专项资金、相关项目及码头,游客中心配套相关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
(二) 其他如湿地公园道路、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鸟儿洲的合理利用区包括湿地公园范围内湿地宣教展示区以南部分区城。面积10.2公顷、其功能为生态休憩和养殖;管理服务区位于湿地宣教展示区以北沙潮河边,面积3.6公顷,以上两个功能区可以可以结合十美花海,湿地生态游等进行适当的旅游开发建设,满足旅游车辆停放和衣食住行需求,但由于鸟儿洲湿地公园目前还没有通过国家验收,只有(2014-2020年)总体规划,尚未编制详细建设规划,且无建设资金来源,故无法进入开发建设规划阶段。
(三) 十美花海景区内的道路、停车场和其他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在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项目内,应属于地方政府的建设内容。十美堂镇政府应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在旅游设施投入方面加大力度,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 加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方面
(一) 认真开展了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18年6月开始,对鸟儿洲湿地公园境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养鱼围栏、珍珠养殖面积等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制定出了整改方案。
(二) 落实責任,明确时间节点,认真开始了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十美堂镇政府为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了红线范国内及红线外500米内畜禽退养3家2900m;珍珠退养150亩;撤除养鱼小围栏12处。开展了小微湿地修复试点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1000余亩,退渔还湿400余亩建设工程;沙潮河与南干渠近3000亩水面全部实行人放天养,禁止投肥养鱼。沙潮河水质由劣V类达到了III类水质。
(三) 加大了涉环境保护案件打击力度。森公安局在鸟儿洲湿地公园设立了公安执勤室,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如投肥养鱼、随意占用湿地、乱捕乱猎等,及时制止,严厉打击。
三、 关于解决原十美堂镇申报国家湿地公园经费方面
对于原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所用经费,系区林业局垫付;但在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申报之前,原十美堂政府为确保申报成功,做了大量的工作,前期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经区政府、财政局和十美堂镇政府协商,对此项资金给予了认定。区财政局已于2019年5月统筹安排一次性拨付了70万元予以解决。
2019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湖南鼎城鸟儿洲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