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回复

2019-08-17 11:38 信息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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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孝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医保缴费减免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鼎城区有各类残疾人5.18万人,已办证残疾人15521人(截止目前),为了提高残疾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一直以来,鼎城区残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方协调,积极配合推进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7年以前,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实行直接减免,全部由政府买单。

2018年,省、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湖南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等8家单位联合下发《湖南省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工作措施》(湘残联字【2018】28号)文件第6条规定:“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补助,对其他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有关部门在下发年度征缴工作通知时将残疾人代缴政策予以明确。”当时,区残联主要负责人多次向区委、区政府就我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事作专题汇报,建议将全部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区政府由于财政经费紧张,所以在下发《鼎城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常鼎政办函【2018】27号)文件精神中只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做出了相应的资助安排,对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没有做出资助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委、区政府的汇报力度,争取逐步将所有残疾人纳入资助范围,为残疾人多做好事、多谋实事!

2019年7月10日

签发人:曾立初 联系人:朱雪君

联系单位:鼎城区残联 联系电话:737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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