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回复
刘银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实现抢救性康复全覆盖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16437人,其中0-6岁残疾儿童98人,占持证残疾人的0.6%。在0-6岁的98名持证残疾儿童中,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占69.4%,分别达到24人、24人和20人。近年来,我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康复机构发展迅速,区残联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康复优惠政策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精准康复服务措施。一是严密实行动态化管理。我区一直以来对残疾儿童建立了档案,动态管理残疾儿童康复信息。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对全区0-6岁残疾儿童新发现一例、就登记一例,及时录入残疾儿童康复数据库。掌握全区残疾儿童的数量、类别和康复需求等详细情况,对在训儿童实行跟踪随访制度,做好康复指导。并将该制度纳入了乡镇年度考核指标,实现了早发现、早干预。2011年至2019年,全区通过儿童随报登记筛查共发现各类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405人,其中有365名残疾儿童及时得到了不同类型的康复,康复服务率达到了90%。二是认真开展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主要是以0-6岁残疾儿童康复为主。自开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以来,全区上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责任,认真进行宣传发动,对患儿进行逐一排查。今年,鼎城区在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中,适龄儿童服务率达到了100%。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72名儿童参加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16名,自闭症儿童30名、智力儿童22名,听力儿童4名,在72名在训儿童中超龄儿童6名,外地儿童3名。
在下步工作中,我区残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区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经费预算,逐年增加残疾儿童的救助金额。对各康复机构进行适当的补贴,确保康复机构的基本康复设备配置和康复人员接受培训的费用,以提升各康复机构的档次规模和康复人员的素质。二是扩大救助范围。0-6岁是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7-9岁也还在康复救助的黄金期内,在这一时期继续加强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有效的康复训练,能最大限度地弥补他们的先天缺陷,最充分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坚持“救小、救早”和“广受益、全覆盖、深层次”的原则,建议将救助年龄段由“0-6岁”调整为“0-9岁”,让救助面更宽更广,康复效果更好。三是加强预防防治。最大限度地控制残疾儿童的出生率,提高人口质量,加强卫计部门的责任,提高婚前健康检查和教育宣传力度。依托卫生部门把好孕期检查控制,对孕期有出生缺陷的胎儿及早做好工作,终止妊娠。同时对由生理缺陷的新生婴儿的状况及时报有关部门鉴定,建立动态数据库,实行资源共享,增强救助和治疗的时效性。四是落实医疗保障。当前,解决救助资金不足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与其他医疗项目一样享受同等报销比例。国家规定能实施医疗保险的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医疗资质,而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不具备医疗资质,在康复机构内训练的患儿无法享受医保。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医保问题,重点在打破医疗资质这个瓶颈上下功夫,对残联认定的儿童康复机构实行医疗资质“豁免”优惠,实行医保绿色通道,彻底解决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五是积极向省、市残联汇报。解决区域外残疾儿童异地康复问题,使户籍不在本区域的外地残疾儿童享受与本地残疾儿童同等的康复政策。六是营造助残氛围。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通过媒体宣传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关注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解决残疾儿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伸以援手,奉献一份爱心,在强化儿童身体康复的同时,关注其心理康复、学业康复、技能康复,让他们平等的参与到社会学习生活中去,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2019年7月10日
签发人:曾立初 联系人:唐丽娟
联系单位:鼎城区残联 联系电话:735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