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回复
常鼎民案〔2018〕11号B类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
回复
余新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对象及失独家庭救助力度和人文关怀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会办意见:
按照国家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患消化系统恶性肿瘤、尿毒症、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人口。因此,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对象(包括失独家庭)如果按程序纳入到了特困救助供养或城乡低保范畴,就可以享受国家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包括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定额资助)、重特大疾病和特殊慢性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如果未纳入特困供养和低保,则需患上述规定重特大疾病病种住院,才符合国家大病救助政策。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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