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回复
常鼎建案〔2018〕14号B类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
回 复
区房产局
李年群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乡镇房地产市场,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乡镇房地产项目建设蓬勃发展,初略统计已超过二十万平米,而且并以每年近五千平米的速度在不断增加,这与“振兴乡村”与“农村双改”的国家政策不谋而合,雨后春笋般的房地产项目拔地而起,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和隐患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解决乡镇发展和政策短板之间的矛盾,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我区乡镇地域房地产的良性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农村完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经多次实地调研考察,略有浅见,以供参考:
规范乡镇房地产市场既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与居住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促进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2017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的城乡建设部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到,各地区应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各地区要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小城镇房地产规划要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保护生态的原则,要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要把乡镇房地产发展与小城镇建设一同谋划,一同实施。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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