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回复
常鼎案〔2017〕2号 A类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回复
莫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花岩溪镇用电与出行办事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高峰村群众生活用电问题
您提出的高峰村群众生活用电问题,鼎城区供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及监控系统查阅。2016年,高峰村已纳入2017年度电网改造项目库,鼎城区供电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将改造方案报送湖南省电力公司,计划新建10千伏线路1.822千米,增容S13-200KVA变压器一台,利旧S9-80KVA变压器一台,新建及改造0.4千伏线路3.106千米。现已通过评审并下达投资计划。预计2017年7月实施施工。
二、花岩溪镇出行办事问题
原港二口镇、逆江坪乡、花岩溪管理处合并,成立花岩溪镇,镇政府设在原港二口政府。高峰村至花岩溪镇约26公里,其中高峰村至原逆江坪乡政府16公里,有客运班车,原逆江坪乡政府至花岩溪镇距离约10公里,没有客运班车。为解决逆江坪群众到镇政府办事出行难题,区运管处与花岩溪镇政府共同商讨,确定从2016年3月1日起,由湘北公司逆江坪至常南班线抽调一辆客运班车每日8个班次试运营逆江坪至港二口线(S108线),试运营1个月,逆江坪车队经核算,因客源不足等原因导致亏损近7000元,放弃了该班线运营。此后,为切实解决逆江坪乡群众出行问题,区运管处又调逆江坪至高峰线路客车延伸至花岩溪镇,因同样原因,逆江坪至高峰班线负担不起,于4月20日放弃营运。鉴于上述情况,鼎城区人民政府已责成交通运管部门汇通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深入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尽快实施,切实解决出行不便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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