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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回复

2016-06-26 10:16 信息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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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鼎公交案〔2016〕05号B类

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回复

刘才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学校门口道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队在近几年进行的“三改四化”城市扩容提质的过程中,对江南城区的所有中小学重新设置了学校标志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行标志牌、并施划了人行横道斑马线,人行横道标志牌。目前,有部分学校门口的人行横道斑马线出现了磨损,我队将组织施工队伍及时修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城区学校周边的道路,不允许设立减速带,校门周边50米范围内也不能施划停车泊位,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只能即停即走。农村学校周边的国省道,如需设立减速带,要根据车流量的实际情况而定。

3、今年上半年,我队组织辖区中队、乡镇政府、学校对农村学校门口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全区农村学校共缺少学校标志牌18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驶入标志牌64块,人行横道班马线64组,人行横道标志牌63块,减速带56组。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我们将在今年下半年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立即进行整改。

感谢你们对我队交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积极履责,为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出行创造更好的交通环境。

2016年6月20日

签 发 人:郑立军 联系人:钱高勇

联系单位:政工股 电 话:737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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