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回复
常鼎交案〔2016〕14号A类
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回复
皇勤鹏委员:
您好!所提《关于重修石公桥镇新庵村坟山堰解口桥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们经现场察看,确实认为石公桥镇新庵村11组坟山堰解口桥需要改造。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和《鼎城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桥应由当地村组自行建设。为方便群众出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现场查勘,结合全区民桥义渡的实际情况,拟从民桥义渡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中解决改造资金5000元,不足部分请当地村组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自行筹措,并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鼎城交通工作的关心,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21日
签 发 人:李友明 承办人:胡帮伦
联系电话:738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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