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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交办书的情况报告

2016-01-17 10:01 信息来源:鼎城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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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5日在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钟泽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交办书的情况。

2014年2月以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通过了《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采取项目法人(BT模式)建设及融资贷款议案的决定》等十一个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交办书。对这些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交办书,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每一份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交办书都迅速进行了贯彻落实,由区政府办牵头狠抓了跟踪督办,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根据会议要求,下面就《人民医院二期BT模式建设融资贷款决定》等11个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主任交办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采取项目法人(BT模式)建设及融资贷款议案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决定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采取项目法人(BT模式)建设。为了解决项目回购款源,以市四医院为主体,积极向银行申请贷款,目前已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贷1亿元,银行已经授信,审贷已经通过,下月初即可提款;向华融湘江银行申贷的4亿元已签署意向协议,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二、《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实施沅澧城镇快速干线建设及项目筹资方案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决定要求,区沅澧快速干线(鼎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予以认真落实。成立了以书记刘定青为政委、区长杨易为指挥长,分管副区长雷建国为常务副指挥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初、区政府处级干部谭延胜为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指挥部。业主单位鼎力公司成立了沅澧快速干线(鼎城段)工程建设项目部。7月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8月3日全线6个标段全部签约。目前,各标段已全线进入施工阶段,监理公司同步驻场进入。沿线五个乡镇分指挥部全面启动征拆和协调工作,进展迅速。筹措融资工作进展顺利,前期征拆资金已全部落实,农发行贷款融资资料已进入审批环节。

三、《关于同意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鼎城区善卷垸防洪大堤水利综合治理工程(除险加固一期)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决定要求,以朗州城投公司为主体,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6亿元,目前正在完善相关资料。

四、《关于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集卫生、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

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员招聘等事宜。制定了《鼎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实施方案》(草拟稿),待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区人民医院一期工程已经竣工,医疗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已经成立,章程已经制定,人才引进和人员调剂配备已经就绪,基本步入正常运行轨道。

二是对区、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拟定一次性批复给足,各单位根据发展需要逐年使用,年度编制执行计划由卫生部门把关,报区编办备案。

三是正在研究制定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

四是制定了全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2013-2030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近期及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每年安排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乡村医生到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参加免费轮训,选派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明确基础性绩效工作与人员职称、学历等因素挂钩,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积极晋升晋级。明确规定学历教育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是对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人事改革。2011年解聘了2名院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881名,择优选聘院长、主任35名,其中有16名院长属于新聘。在区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层骨干实施竞聘上岗,科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择优聘用,卫生系统基本建立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与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

五、《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意识。积极组织培训,组织相关单位管财领导和财务股长、人大相关委室主任共60余人进行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了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与常德电视台联合拍摄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题宣传片,并在中国财经报、湖南省财政厅网站等发表文章进行宣传;完善各项制度,下发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的通知》(常鼎政办函〔2015〕6号)、《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5〕1号),对财政专项资金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合理编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全面清理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区政府对2014年年初预算中的34个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在编制2015年的专项资金预算时,运用了2014年的绩效评价结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高效开展。2014年3月,成立了“鼎城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力和财力投入,确保机构独立、人员到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关于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区司法局将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列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多次开展社区矫正的现场宣传。并结合民调宣传工作和政法系统二层单位联社区活动,积极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争取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三是充实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人员素质。今年新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0名。区司法局定期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胜任岗位、规范履职。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我区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40万元,并列入区财政预算;新建的区社区矫正中心正全力推进。

七、《关于我区旅游业发展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大唐花岩溪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第5稿修改,坚持因地制宜,一乡一品推进全区旅游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行股份制和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各类资本投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和经营领域,并收到了一定实效。

三是打造旅游品牌。积极打造“五朵金花”、“一区、五园、八景”等旅游品牌。强化了花岩溪龙头景区的打造,2014年成功创4A。今年6月13日,举办了中国花岩溪首届擂茶旅游节,游茶马古道、帐篷露营、湖畔垂钓等一批新体验项目全新亮相,扩大了花岩溪影响。强化了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内涵的发掘与培育,先后邀请常德知名作家、知名报人、网络新锐、策划高人100多人次,共同为鼎城旅游大餐“五朵金花”提炼包装,出谋划策。

四是提升服务能力。坚持自力更生、招商引资、整合项目多措并举,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区旅游局对全区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乡村旅游专题培训,并主动下到各乡镇村组,对2000多名基层干部和农户进行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八、《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服务大局,自觉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本届区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49件。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吸收采纳代表意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目前,大部分建议都已办结。

二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区人大确定了12项重点办理建议,各承办单位在组织安排今年工作的时候尽可能地采纳和吸收代表的建议,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回应代表的关切,更好地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区政府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统一交办、分析研究、重点办理、分层次督办和答复反馈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许多承办单位也结合部门实际,健全完善内部办理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强办理实效。

九、《关于视察鼎城区“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和“湖南鼎城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有关情况的交办书》办理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将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成立了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鸟儿洲湿地公园”管理处,组建了班子,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推进品牌建设。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主体,以优势农产品和特色资源为重点,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十三五”期间,扶持发展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1-2个、1亿元以上的企业5个,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1个、省级龙头企业8-10个,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市场叫得响的名特优农产品。新增有机食品认证1-2个、绿色食品认证10-1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0-50个,创省级名牌5个以上,国家知名品牌2-3个,重点打造了“鼎城茶油”品牌。

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建设的领头雁。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对项目引进、技术创新、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奖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个体老板投入,建设一批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基地。整合项目投入,重点支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五是强化科技服务。加强与科研教学单位联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加强农技人员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增强服务能力。加大办点示范力度,探索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新模式、新机制。

十、《关于听取全区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情况的交办书》办理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2009-2014年共向省市财政争取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47万元,用于许家桥回维乡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时,区委、区政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市本级对民族乡的支持力度。2014年5月,市政府决定“大力扶持民族乡发展”,从2015年起,市财政给许家桥回维乡安排30万元工作经费。2014年许家桥回维乡三十周年庆典,市财政安排1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市教育局给予100万元资金用于该乡中学建设。

二是加强了对少数民族乡村转移支付力度,将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正常的增长机制。为解决许家桥回维乡及其他散居少数民族村发展的实际困难, 2009年至2013年共追加许家桥回维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3万元(其中:2009年17万元,2010年18万元,2011年30万元,2012年20万元,2013年48万元)。追加其他散居少数民族村解困资金43.5万元(其中:2011年9.5万元,2012年12万元,2013年11万元,2014年11万元。)2015年按照增长机制在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资金预算编制时进行了追加。

三是摸清了全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的基本情况。2014年10月份,区政府与民宗局相关同志到少数民族乡村实地调研并形成了客观真实的调研报告。

四是加强了宗教场所管理。按照“民族宗教无小事“的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落实各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证了正常宗教活动的进行;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宗教人士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爱国爱教思想;健全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宗教团体积极配合,帮助寺庙建立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宗教场所遵规开展合法宗教活动。

五是精心筹备了许家桥回维乡三十周年乡庆。精心制定了三十周年庆典筹备工作方案,并整合资源为许家桥回族维吾尔族乡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完成了政府机关整修、圩场下水道建设、农贸市场建设、中学三用堂建设、回维文化体育广场建设等10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少数民族乡群众生活质量。

十一、《关于视察全区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交办书》办理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函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等19家单位为成员的区社会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配齐了各敬老院相关工作人员。区民政局不定期开展敬老院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对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行。将乡镇敬老院各项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敬老院的工作经费由去年的4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5900元;区财政还将五保对象住院期间陪护费和敬老院维修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对每所改扩建的乡镇敬老院配套建设资金10万元。同时,区民政局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争取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和各项专项资金,确保了乡镇敬老院正常运行。

三是强化部门配合,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区社会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本系统,层层落实。区电力局对入住的五保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度电费减免;区水利局对纳入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改造项目的敬老院在水费上给予减免;区卫生局对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五保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费用实行零支付;区住建局将农村五保对象中无房或危房户纳入了重点救助。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区民政局正在草拟《鼎城区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待征求相关单位和乡镇意见后出台。为加强乡镇敬老院队伍管理,2014年全区公开选拔8名有责任心、有爱心、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到敬老院工作。推荐6所敬老院参加全市敬老院星级评定,分别获得“一星级”和“二星级”荣誉称号。各敬老院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大力开展院办经济,以副补院,增强造血功能,乡镇敬老院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交办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工作还在开展之中,离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交办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交办书,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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