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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

2019-03-28 16:03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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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3月21日在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鼎城区财政局局长   刘俊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平稳。

(一) 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收入执行情况: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22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下同)增加24870万元,增长12.4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759万元,增加2153万元,

增长1.59%;上划收入完成87463万元,增加22717万元,增长35.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97612万元,增加16195万元,增长19.89%;非税收入完成40147万元,减少14042万元,下降25.91%(按上级要求压减非税收入规模),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14%。

支出执行情况: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7805万元,增加37871万元,增长7.89%。剔除上级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155327万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完成362478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99.86%。

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5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19638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497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9115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82万元,加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4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870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805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197万元,加上解支出10847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588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282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8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92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057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2853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34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850万元,加上解支出284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653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0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09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249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8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共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02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60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05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610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8428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4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920万元,加上年结余6672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8641万元。

从支出总体情况来看,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了重点保障:一是强化人员待遇和机关运转保障,对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按标准安排,将公务员及参管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全口径工资为标准发放,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励、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纳入住房公积金计提范围。按照定额标准足额安排公用经费和单位运转经费,乡镇公务运转经费标准平均达到120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平达到25万元。二是增加社会事业投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7.81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保障教师待遇和学生各项补助、救助政策的落实,开展义务学校危房改造、农村薄弱学校校舍建设,投入0.3亿元对蔡家岗中学迁址新建,投入1.3亿元新建了永安小学等。落实科技投入0.71亿元,同比增长95.72%,支持了科技创新和企业创新创业。安排资金保障了文化惠民演出、百团大赛、区三运会和省十三运会等活动的开展,落实资金500万元支持乡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足额拨付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方面,逐步保障基层医疗人员待遇和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条件,落实退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计划生育扶持对象、独生子女家庭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的扶助。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力度,全年拨付社会保险基金20.77亿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确保了全区各类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拨付社会保障资金13.45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和提升弱势群体生活水平,城市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51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350元,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33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180元,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统一调标到5150元/人·年,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费标准调标到8000元/人·年。按政策标准发放了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打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统筹资金1.17亿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按2.55万元/户的标准实施了危房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四是科学安排农业农村支出,全年安排农林水支出9.41亿元,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打好资金“组合拳”,做扶贫攻坚坚强后盾,全区投入扶贫资金0.47亿元、整合资金1.5亿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自然村通水泥路、危房改造、扶持集体经济等方面。区级安排资金2.9亿元、筹集支农资金2.5亿元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发展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45亿元、扶贫惠农补贴“两卡两折”发放资金0.51亿元。五是突出支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紧紧围绕“产业立市”、“产业强区”战略和区委“三五”千亿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强化资金保障,突出支持产业发展。年初预算时通过全力压减专项、公用经费和非生产性支出,压减资金近0.3亿元全部安排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设立350万元工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与创新。设立280万元“三产”发展引导资金和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园区投入力度,年初区本级预算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0.5亿元,预算调整追加0.9亿元支持园区建设。全年区级直接投入和落实优惠政策资金近9亿元,支持粤港模科、中联重科等“5个100”重点项目建设和全区企业发展。整合资金0.5亿元扶持优质稻产业、油茶产业、蔬菜产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农业精品品牌。安排城建资金0.4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绿化管养、城市创建等,安排专项资金0.26亿元开展环卫市场化服务、控违拆违、城市管理考评,切实提升江南城区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市区财政结算尚未最终办理,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结算后的上述各项预算执行情况。

(二)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2018年,全区财税部门紧跟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决议,着重强化了以下方面工作。

1.坚持绩效导向,大力增收节支。一方面,强化收入征管。面临经济继续下行的压力,财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培植财源税源,落实征管责任,努力挖潜增收,财政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2亿元,超过了增长10%的目标,全市排名第一。与此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压减非税收入比例,非税收入占比为29.14%。此外,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在债券资金的安排、转移支付补助等方面加大争取力度,成效显著。另一方面,通过压减“三公经费”和严控非生产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增加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全年民生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2亿元。

2.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坚持以预算管理为龙头,狠抓资金审核拨付、支出监管和跟踪问效。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与执行。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预算,严格预算约束,严控追加,执行预算追加支出报人大备案审核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涉密部门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强化国库暂付款管理,加大清收力度。二是严格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财政资金支付预警监控机制,全面跟踪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及核算的流程,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切实化解财政支付风险。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年对96个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及188个50万元以上的专项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对60个专项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对25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重点评价,落实整改问题22个,收回财政资金124万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监督”的要求,对涉及民生资金目录197条及相关专项资金录入系统,将全区305个行政村、社区的账务及原始凭证上传导入到“三湘e监督”,广泛接受监督。对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等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与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行为,严把送审、评审和审批关,采取“里三审”,推行“外三审”,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81个,送审金额22.73亿元,净审减金额 2.64亿元,综合审减率11.64%。严格落实“三单一票”制度,对 “三公”经费实行“预算控制数+支出预警数”的管理方式,支出实行网上预警止付,“三公”支出做到了只降不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项目等监督过程“一网打尽”,全年完成采购预算1096个、金额6.02亿元,实现采购合同668个、金额5.48亿元,节约资金0.54亿元。开展“国资管理年”活动,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全面清理国有资产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全年实现国资经营收益1.6亿元。

3.加强债务管控,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债务,锁定债务底数,明确偿还责任。压减投资项目和清理规范PPP、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区通过停止、暂缓、调减、撤销等方式减少投资190亿元,核减PPP项目总投资2.01亿元。将我区融资平台清理整合,保留三家。制定化债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债务统计监测系统,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的动态监控,按照化债方案化解债务5.53亿元,确保经济秩序稳定,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区实体经济仍然困难,工业经济仍比较疲软,支柱性主体税源缺乏。面临国家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形势将十分严峻。与此同时,工资、运转及基本民生必保且必须按政策提标,又要筹集大量资金用于化债、脱贫攻坚、环保治理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财政收支矛盾前所未有。二是债务按期偿还压力大,目前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债务规模总额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近三年还本付息压力大,对财政运行有较大影响。三是预算管理与执行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有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收入征管不到位、“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绩效不高、预算追加与结余比例“双高”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和 “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战略,紧紧围绕“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扩大收入总量和提升收入质量,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总计安排547955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3314万元,增加15555万元,增长11.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52249万元,增长12%)。

①税务局113471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按上年完成数增长11%安排108349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按上年完成数增长12%安排5122万元。

②非税局39843万元,按上年完成数增长12%安排。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25576万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5965万元、“省管县”体制基数补助244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510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9407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75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0430万元、部门下放基数补助4368万元、农商行税收征管权调整补助1780万元、城市建设市补助2000万元等。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5000万元。

(4)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35000万元。

(5)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823万元。

(6)上年结转收入28242万元。

2.支出总计安排54795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616万元。

①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09616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352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奖励和综治考核奖励等),社会保障缴费20989万元,住房公积金8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06万元,部门及基层运转保障等公用支出27396万元,专项支出83386万元,非税拨款14503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列支65000万元。

③上级专项补助列支135000万元。

(2)上解支出1009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19万元,专项上解9778万元(含出口退税上解32万元、中央借款和贡献款283万元、税务经费上划176万元、农业税价差上解423万元、部门上划191万元、粮食风险基金和挂账贴息上解698万元、体制改革上解省298万元、教育费附加上解201万元、检法经费基数上划2802万元、定额上解市124万元、石门桥代管上解市1870万元、烟叶复烤公司税收上解1038万元等)。

(3)预计结转下年支出28242万元。

2019年支出安排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支出重点向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倾斜:

一是保基本,逐步提高人员待遇保障。按标准提高人员待遇保障水平,适当提高绩效奖励、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标准。对乡镇场(街道办)站所、水管单位在职(在岗)及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奖励由区财政安排50%,其余部分由乡镇场(街道办)及水管单位视财力统筹安排;对乡镇场(街道办)站所、水管单位死亡人员的一次性抚恤与安葬费及遗属补助由区财政承担;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励、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纳入住房公积金计提范围。

二是保民生,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科学安排支出,按政策足额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方面投入,继续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强化民生保障力度。

三是保运转,有效缓解基层运转压力。乡镇(街道)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100万元的补齐100万元;村(农村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18万元的补齐18万元(不含惠民项目资金3万元),对行政村村平增加1万元;城市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25万元的补齐25万元(不含惠民项目资金7万元)。

四是保重点,突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产业立市、产业强区,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加大对高新区投入,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中小企业的各项帮扶政策,引导和扶持全区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广电大楼、市民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和沅江画墙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支持城市提质与基础设施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896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81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8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2493万元。

3.上解支出434万元(农土资金专项上解342万元、国土出让收入定额上解9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上解2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支出40988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拨款896万元。

6.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0578万元。

7.预计结转下年249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9年,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要求,对全区5家国有企业(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自来水公司、鼎盛粮食集团、兴隆公司)纳入编制范围。经核实后,确定对2018年实现利润(股利)的3家国有企业(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兴隆公司)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的净利润,按照27%上缴比例收取;对兴隆公司的股利,按照40%国有股权比例全额收取,共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5万元(江南新城公司74万元、阳明湖公司19万元、兴隆公司152万元),同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具体安排详见2019年鼎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1622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993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168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86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324万元。具体安排详见2019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为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要强化收入征管,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资金和政策优势,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支持新型产业、高新园区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培植财源税源。与此同时,要积极应对税务部门征管体制改革和职能划转,完善相关基础工作,做到合并征管更有力、划转职能更强化。进一步加强税源管控,细化征管措施,做到“均衡入库、颗粒归仓”,提升税收比重。非税部门要坚持依法征收,加大清收力度, 完善票据电子化管理,做到“以票管收、应收尽收”。探索土地出让与平台公司化债良性运作模式,统筹安排收入与化债。

2.要强化资金统筹和整合,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继续加大专项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对专项资金进行实质性整合并加大力度,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对结转超过一年的区级资金、两年的上级资金,无需继续支出的资金以及当年未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加强国库往来清理力度,坚决收回往来欠款。加大非生产性支出的压缩力度,节约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保重点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3.要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一是进一步强化支出管控。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严格预算约束,严控追加支出,新增支出采取调整部门支出预算的方式解决。二是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强化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按照规定公开财政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涉密部门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林场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将部门年初安排和年中申请追加的所有支出项目及上级下达的有关专项补助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选取更多部门对包括基本支出在内的整体支出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对“四本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将社保基金和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将问题纳入绩效管理负面清单,不整改完毕不销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四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资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4.要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稳定经济和金融秩序。要加大债务控制力度,牢牢守住“三个底线”:政府隐性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坚守“三条红线”:PPP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政府一般债券利息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政府专项债券利息不超过当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10%。要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强化平台公司债务及日常资金监管,禁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保证公司还本付息、借新还旧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停、缓、调、撤”力度,对确需安排的建设项目量力而行;对新增项目要严格审批,必须符合上级规定且要有资金来源。要发挥债务统计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对隐性债务的动态监控。要通过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力度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按要求和进度化解债务,确保经济秩序稳定,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

新的一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鼎城发展最重要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2019年人大报告附表

2、2019年预算编制目录

3、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4、2019年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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